提議者 BEN
已附議28 (尚餘8日)
尚須4972個附議
現行托育政策中,托嬰中心依法需裝設監視器,卻未對居家托育(在宅保母)提出同等要求,導致幼童在保母家中遭遇不當對待時,缺乏客觀影像佐證,家長與孩童權益難以保障。
建議比照托嬰中心標準,修正相關法規,強制在宅保母於主要托育空間(如客廳、遊戲區)裝設監視器,並規定錄影保存天數及調閱流程,保障托育雙方權益。
另建議建立透明的保母評鑑與違規查詢制度,讓家長能查詢有無裁罰紀錄,避免不當紀錄因年限而消失。同時應研議杜絕額外收取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等灰色地帶費用,讓居家托育回歸專業、透明與公平。
此舉可提升托育安全與信任基礎,減少家長焦慮與爭議。監視器制度能有效釐清托育糾紛,對於保母自身也是保障,有助於專業形象提升。更有助政府建立一致性的托育監管標準,防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