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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直播傷害、正視社工價值

提議者 吳慈恩

已附議75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24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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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1-25
檢核
2019-01-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3-29
拒絕直播傷害、正視社工價值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ㄧ、我們的訴求
1. 杜絕任何人以直播之方式處理保護性案件。
2. 全國所有參與保護性案件之調查、處遇及執行人員,因保護當事人身心安全,恪遵保密之專業守則,除法律規定要求外,均應拒絕陳述任何涉及個案資訊、暴露保護事件處遇過程之相關問題。
3. 重視個案及社工隱私權之法律保障與機制落實。
 
二、我們的建議
1. 重視網路直播陳情案件之倫理與法律議題
2. 維護個案及社工隱私權
3. 捍衛社工專業責信與保密倫理
4. 呼籲民意代表及民眾認知家暴案件網絡分工合作系統與生態

*如代表圖所示,坯體被狠踹了一腳,但經過陶燒和花作,依然美麗!社工及保護性網絡人員為了受傷害者,成了藝術家,讓人生仍舊美麗!

提案人:公民反直播保護性案件行動聯盟

利益與影響

一、網路直播陳情案件之倫理與法律省思
近日有數起社會案件,因直播之故引發大家的關注,包括對兒虐事件,以網路肉搜及直播聚集方式,施行所謂的“鄉民正義”; 也有民代用直播方式,讓公務員在不知情情況下,藉由直播公開了案件個資,此種方式危及個案及服務提供者的隱私權,甚至人身安全;或因此讓群眾的情緒置於國家法律之上,後果都非任何人可獨力負責。
基於保護弱勢,尤其是社會事件也多有未成年人牽涉在內,實應制止這種直播審案的風氣,除了讓專業工作者可以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而免於恐懼,也要避免民眾在無意間因損害了當事人的權利而觸犯法律。
 
二、個案及社工隱私權維護
所有的服務者的隱私權都應該被重視,不論是醫師、護理人員、警察、老師、諮商、社工甚至是志願服務工作者。
就社會工作服務過程中,個案及社工隱私之維護是維繫專業關係倫理的重要元素,以保障個案及社工其牽涉相關人員法律保障之權益,在我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中,強調社工執業時除非在法律特殊規範下,否則應當守護個案隱私,以作為服務之專業展現,並有明訂個人資訊使用規範及罰則。
然而近期民眾透過網路社群軟體報導或直播兒虐事件,引發個案資訊肉搜、媒體曝光、直播公審、私刑正義、散佈不實訊息,造成社會恐慌及動盪,影響現有體制運作程序,更二度傷害個案其生活隱私,導致影響受暴被害人之權益,以及社工隱私權之保障。
 
三、社工專業責信與保密倫理之捍衛
為了執行困難又艱鉅的社工服務,社工專業發展出一套相對應的專業責信與專業督導工作,社工被要求不能透漏個案服務之相關訊息,此工作價值已然深入社會工作者的血肉之中,因此在直播的現場,要求社工回應個案服務的狀況,這對於任何社工及其主管來講,是極其困難且須要勇敢拒絕的,我們支持任何一位社會工作者不畏懼的做出這樣的回應,因為這樣的詢問並不合乎正常程序及專業倫理。
 
四、家暴案件網絡分工合作系統與生態之認知
家暴防治是跨專業跨領域跨機構的網絡工作,家暴防治中心下分:社會局負責被害人保護扶助、警察局主司暴力防治與安全維護、教育局負責教育輔導、衛生局負責醫療服務,彼此間互通資訊互相支援合作,並與法院及地檢署互相配搭,為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或拘提逮捕裁罰加害人。  
衛生福利部設置各分區區域兒少醫療整合中心,醫院收案後也會依案件情況召開團隊研商會議,成員則包括地檢署、警政、醫療單位及社政單位,並啟動司法偵辦。相信各區兒少醫療整合中心收案必啟動團隊研商會議,共同關注與服務個案。

12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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