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修改「姓名條例」,規定人名中所用的漢字不能超出Big5碼的範圍

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4-19
檢核
2023-04-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6-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為漢字的數量實在太多,所以電腦的漢字編碼不能覆蓋所有漢字,例如台灣最常用的大五碼(Big5碼)中,就缺少一些字,例如「堃」、「煊」、「喆」,而一些人的名字中用到這些字,在網路上經常看到「游錫方方土」、「王建火宣」、「陶吉吉」,就是因為他們的名字用到Big5碼以外的字,而且,如果姓名中包含生僻字導致不能正常錄入,將會導致辦理銀行業務、護照等時出現麻煩,包括准考證什麼的也需要造字,而造成困擾,所以我建議,規定人名中所用的漢字不能超出Big5碼的範圍,也就是不能使用「堃」、「煊」、「喆」,對於Big5碼沒有的異體字如「峯」、「羣」、「啓」,也要用「峰」、「群」、「啟」代替。

利益與影響

減少辦理銀行業務、護照等時,以及准考證什麼的要造字的麻煩。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