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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推翻台南湯姆熊割喉案,北投割喉案,以及從嚴審判內湖割喉案

提議者 陳網友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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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4-02
檢核不通過
2020-04-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近十年台灣就發生將近三起殘忍殺童案件,而這三起案件的共同點就是嫌犯皆以殘忍且不人道的方式來結束被害人的生命,而且他們殺害的對象皆是幼小,懵懂無知的幼兒,這些幼兒和他們無冤無仇,但卻要因為兇手心裡方面或情緒的問題而結束生命,她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人生才正要開始,卻被兇手永遠停止在四、五歲的幼小年齡,而犯後兇嫌卻被法官以精神狀態有問題,以及出社會可教化等理由判處無期徒刑,但我覺得對被害人而言相當的不公平,每個人都不應該去剝奪每個人的生命,但只要有人去剝奪,去傷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那法律就應該給予相當的懲罰,但以這三件宣判的案件來看兇嫌都以殘忍,不人道等方式來結束他人的生命,且下述三起案件的主嫌在犯後絲毫看不出一點悔意

1.台南湯姆熊遊樂場割喉案:此案的曾姓主嫌在犯後完全沒有一絲悔意,且犯案後還可以異常冷靜的到附近的釣蝦場附設網咖睡覺,被捕後更狂言:「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等喪心病狂的言語,顯示主嫌視人命如草芥,完全不在意人命,但最後卻以精神異常在更一審被選判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2.北投割喉案:此案的鞏姓主嫌由於失業,找不到工作,於是想洩憤再加上吸食毒品而產生幻覺幻聽,才會隨機殺人,顯示主嫌因為自己的心情因素而殘忍剝奪他人性命,但最後法院卻判處無期徒刑

3.內湖割喉案:此案的王姓主嫌毫無任何理由就對毫不認識的無辜幼兒下手,且犯後毫無悔意,且犯後態度冷血,但最後法院卻以有教化之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以此上的三個案件來看兇嫌都是以極殘忍,冷血的方式來殺害被害人,且犯後毫無悔意
視人命如草芥,但最後法院卻以有精神疾病,依據已有國內法效力的兩公約中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處死刑的規定,並沒有對上述三名兇嫌判處極刑,那如果這樣每個人只要殺了人就可以說自己有精神疾病,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一旦通過醫院的鑑定就等於這張檢驗報告就是他的護身符,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面對這樣子的場面我堅信身為她們的父母一定很難承受,為了保護台灣的孩童能夠快快樂樂,平平安安的成長,於是本人在這裡強烈建議有關部門針對前兩起案件的主嫌必須翻案且盡速槍決,因為這兩起都是屬於現行犯,並無需要調查,至於第三起內湖割喉案的主嫌要求必須從嚴審判,就不能因為兩公約就饒他一死,這對被害者是完全不公平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任何人的生命,但一旦有人剝奪其它人的生命那他就必須付出相當的代價,以還給死者一個公道,精神疾病並不是他殺人的藉口,不行因為他自己精神有問題而結束別人的生命,希望相關單位可以盡速處理

利益與影響

1.可以保護在台灣的孩童幸福,快樂,健康,安心的長大

2.可以有效嚇阻,告誡其他人在台灣殺人還是會執行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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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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