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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政黨政治。

提議者 啦雨紅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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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5-05
檢核不通過
2018-05-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政黨將臺灣變為自身理念的實驗(實施)場,且因彼此理念不同,政令八年便一大改,迫切的想將前任黨派所做的一切消除。也因此,建設臺灣的想法常落得過於短淺而粗糙,反而空耗國力。一個政黨的理念並沒有錯,錯的是建築其上的行為。

如現今民進黨所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它便是因其黨的理念,即弘揚台灣地區之文化,而產生的。其刻意的破壞與中國的關係,反而使得臺灣無法更好的發展做為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之一的觀光業。雖然新南向政策有想吸引東南亞遊客來代替中國遊客的存在,但它並沒有考慮到前者只是杯水車薪,遠遠不及後者(中國遊客)所帶來的經濟效益。除此之外,還有管中閔事件。民進黨因其曾前往中國任教而透過種種手段將其拔除。我認為此行為該被批判的地方至少有兩點:第一為政黨不應能夠影響校園的自主,校園怎麼選出其認為合適的校長是校園的事,那並不是政府所該影響的;第二則是因管和中國有一定關係的事實違反了民進黨的反中原則,而造成的拔管行動的產生。和中國有關係便要將其消除的話,那怎麼不去消除大陸台商,如郭台銘?民進黨因為黨的理念的關係而做出的種種行為,很大部分都是無益於臺灣的進步的。

而不同於民進黨,過去國民黨以其理念所做出的政策其實是沒什麼問題的。但是問題還是一堆。像是服貿協定的黑箱過程等。

另外,兩黨共同有的還有經濟面向的問題,在他們兩黨的統治之下,臺灣經濟是完全沒起色的。

因此,我認為應該消除政黨的存在,並改為以公民為主體,一公正組織為載體來進行政策的生成與制定。

公正組織由一定數量的民眾和專業學者組成,前者反映社會問題,後者提出解決社會問題的方式並制定政策。民眾的選取採取隨機制,並且要進行更換。選取出的民眾於組織內的時間不得太長(時間另訂),以防有私自牟利之嫌。並且還需有監督機制,將查出有涉嫌牟利的民眾永久消除擔任組織內民眾的權利。而由組織提出的政策,最終會交由公民投票來決定是否該被執行。如酒駕議題,選出的民眾可能認為酒駕罰則太輕,因此會希望專業學者提出有效的解決方式,如處以更嚴重的處罰等,最後便可再由普通公民進行選擇是否加重處罰。

利益與影響

一、無政黨存在,一切以民為本,由底層民眾進行掌控。不會變成暴民政治,因為有監督機制和定期(短期)更換的制度存在。
二、不必存在的立委,除少數有在做事的之外,如高金素梅(本人對其印象來自於其在3月6號對賴院長的總質詢),其他冗人、政客、演員便可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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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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