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晚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境外是否等於國外、國外是否等於境外,在中華民國還是有模糊空間。
為了消除模糊空間,定義:非臺澎金馬地區等於境外,而境外等於國外。
至於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以下簡稱淪陷區)否也是在「境外等於國外、國外等於境外」的範圍?
當然是,淪陷區,我國目前只有所以權,完全無管轄權,人民沒有盡中華民國義務、也沒有享受中華民國權利。
總結,境外等於國外、國外等於境外、境外人士等於國外人士、國外人士等於境外人士、淪陷區人民亦屬境外人士、淪陷區人民亦屬國外人士。
我中華民國已經沒有本錢再為淪陷區事務一直花大量成本了,眼光是放在世界。
淪陷區人士完全沒受中華民國實際管轄、沒有盡中華民國義務和享受中華民國權利,怎麼可以把他們當本國人或特殊人士看待!?
為了消除模糊地帶,我在此提義,強烈希望可以進入附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