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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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動機:
現今台灣對原住民狩獵文化與野生動物保育之間的磨擦與問題尚未有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在與此相關的規定中更是有著許多的漏洞,也沒有明確指出原住民在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許可範圍當中,被允許狩獵的野生動物種類。
美國明尼蘇達州為例,當地實行野生動物與狩獵管理已超過百年,自然資源部門與原住民族密切合作,有身份卡的印地安部落成員皆可狩獵,且各部落皆有專屬的研究團隊,成員由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共同組成,每年監測、調查區域內的野生動物種類及數量,並與部門、學術界交流資訊,以監測數據為標準訂定狩獵物種、數量、獵區等規範。相較於台灣,對原住民狩獵的管制
提案:
針對原住民狩獵的管理辦法及限制,我們希望能以實際調查的耶生動物生態變化數據,來控制原住民狩獵與動物保育之間的平衡。
從數據可以觀察到,有原住民進行狩獵的地區未必會導致野生動物數量減少,若比照美國作法制定出適合台灣的狩獵計畫,可達到對生態圈的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