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裕容
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10月在英國舉行,各國代表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在碳排放的最大來源----化石能源使用問題上,第一次確定了結束煤炭使用的目標,減少煤炭第一次成為寫在協議文本上的確定目標;把碳排放的另一個重要來源「土地利用變更」(land use change)放到了重要位置;「零碳淨排放」(net zero)成為普遍共識,美加澳英歐日韓等發達國家承諾2050年實現零淨排放,中國、奈及利亞、沙特、俄羅斯等承諾2060年,印度承諾2070年實現----足以構成2016年巴黎協議之來最具誠意的協議,可謂「歷史性的協定」。中美兩個全球最大的碳排國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承諾加速行動,通過多變進程,開展氣候合作,承認現在雙方努力及其總體效果與巴黎條約目標還有顯著差距,必須攜手努力,推進巴黎協議。中美在五大領域展開合作,包括制定法規和標準、清潔能源轉型、推動脫碳和電氣化、循環經濟、碳捕捉等技術。雙方也承諾在二氧化碳排放上面的目標,包括:中國承諾在十五五中逐步減少煤炭消費。雙方首次專門提到在甲烷方面的合作。中美也同意建立一個聯合行動工作組,聚焦強化具體行動。
碳排放議題和碳捕捉技術成為重要的外交談判籌碼,我國位居中美之間,不可不關注其戰略意義,應該積極參與國際碳捕捉計畫的協同研究與產業促進,同時在疫情之際增進國際共同防疫的量能與共識,分享台灣經驗,以軟實力提高台灣的能見度,並展示台灣的堅韌性,乃至於增進我國在國際斡旋的籌碼,追求永續發展與區域和平等長遠之價值。
如上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