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一、教師資格考試涉及之各項試務工作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師資培育法修正施行前,為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審議確認後實施,106年6月22日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第57次會議決議,「107年起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考後僅公布範例題不公布試題及答案,並要求試題研發單位應主動公布試題之信度、效度、偏差的影響等基本數據,以建立本檢定考試的專業形象」。
二、試務單位著手修訂相關公告及簡章、相關試務規則等文件,將不公布試題的規定及配套措施(包括各考科考畢收回試題本)一併納入相關文件中,提請106年12月5日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第5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06年12月15日公布107年度教師資格考試簡章,據以辦理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有關報名、應試、試題疑義申請、放榜及成績複查等,均依當年度簡章規定辦理。除非簡章內容有重大錯誤,不宜重新發布。
研商辦理情形
一、本部於107年1月30日正式與提議人July小姐電話聯繫,並釐清與確定其提議訴求為:107年教檢考後應公布試題與答案。
二、本案於106年12月20日進入附議程序,本部於107年1月22日召開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第59次會議,先行評估公布試題訴求之可行性,會議決定:
(一)維持不公布試題之決議。
(二)回應說帖應對考生及考生家長關心的議題(包括公平議題、試題由其他管道流出、試題疑義之申請等)妥為說明。業務單位(國教院及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先行擬稿,再請委員檢視、提供修正意見。
(三)未來改採素養導向命題,再審慎評估試題是否公布。
三、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係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設置要點(107.02.01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設置要點)」設置,成員計21人,包含本部各單位代表、本部所屬機關代表、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縣市教育局處長)、師資培育之大學代表、試務機構代表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代表(包括幼兒園、小學、中等及特殊教育各師資類科),以廣納各層面意見。
四、本部業依前述會議決定,於107年3月8號完成說帖研擬,送請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委員檢視修正,並彙整委員回饋建議後確認本案說帖(如附件)。
五、另因應試題不公布,應考人申請試題疑義相關配套作法,業請試題研發單位及試務單位研議中。
參採情形
依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第59次會議決議:維持不公開試題,確保達成評量核心知識的考試目的,保障學生學習及應試的公平性,建立試題自檢機制妥善處理試題疑義,同時規劃研議教師資格考試實施電腦化線上測驗。
後續推動規劃
一、未來教師資格考試改採素養導向命題,將再評估試題是否公布。
二、業請國家教育研究院研議調整應考人申請試題疑義可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