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晚安,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非洲豬瘟,已經讓我中華民國的畜牧業聞之色變,周圍許多國家已經淪陷了。
我國處置的方式很好,目前沒有疫情發生,但是不能說哪一國發生非洲豬瘟,就正式禁止其豬隻與豬肉製品入境中華民國。
現代交通發達,病毒也四處跟著流竄,為了保護我國的豬隻與豬肉製品,未經主管機關申辦核可,禁止外國、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入境中華民國。
為了不要讓肖小得過且過,改以刑法處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100萬整。
當然刑法處置還是要相關部會關會決議,決議通過送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簽字才算數。
病菌會隨著發達的交通傳播,而且有些病菌目前是沒有辦法根治的,為了保護我國的豬隻與豬肉製品,未經主管機關申辦核可,禁止外國、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入境中華民國。
改刑法處置,就是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