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Terry
檢核未通過
台南市首開第一槍!
1126大選剛落幕,以台南市為例,台南市議會決議在11/16-11/25以外的時間在不分公私場域不可插上競選旗幟,樹立良好的市容典範。不過在可以放置旗幟的第一天,依舊可以在台南的各大公園看見一堆選舉旗幟,毀壞市容,同時插在公園泥土地上構成坑坑巴巴的景象,對於運動的市民來說,不堪其擾,且規定在選舉當天16:00前必須清除所有廣告物,沒有清乾淨就會變成環保局清潔隊員的負擔,候選人並不用負擔任何清潔費用。
所以我們提議!
選舉期間不論何時,在公有地不應該設置關東旗、布條等廣告,公有地包括:公園、公有空地等!
如果候選人執意在公有地上設置,地方環保局應立法裁罰,嚇阻候選人認為隨意插旗幟沒關係,反正到時候被收走而已的不良心態。
1.維護台灣地方市容
2.減少資源的浪費
3.選舉垃圾減量
4.為清潔隊員減少不必要的業務量
號召大家一同為台灣政治許一個實質上「乾淨」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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