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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屁閔
已附議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6個附議
死刑犯若服刑20年,可假釋出獄。(20年內皆可執行槍決)
死刑犯出獄10年內,依然可以抓回看守所執行槍決。
死刑犯出獄超過10年,自動撤銷死刑。
再犯風險預防:
死刑犯出獄後若犯下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應再度關押20年(關押期間皆可執行槍決)
若出獄死刑犯出獄10年內再度殺人,應立即執行槍決。
1.可讓被判死刑者,仍然有悔過的機會。
2.不要讓死刑犯覺得人生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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