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5個附議
癲癇發作之後30年內,仍當作有癲癇病史,但是30年之後,就視同沒有癲癇病史(很多職業的健康檢查都有此項)
身體頸椎於過去30年內曾經受傷者,才可被當作頸椎有受傷紀錄
因酒駕肇事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吊銷駕照,僅能判30年不得考照
如戒菸/戒毒,已滿30年,在法律上均應視同未吸過菸/毒
總之不得翻人已經過去超過30年的黑歷史
30年已經很久了,要翻黑歷史以30年為限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