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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屋的定義

提議者 Fan

已附議1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2-12-29
檢核
2022-12-3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2-2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應許多對於空屋稅的提案,許多的提案都因為空屋的定義而窒礙難行

目前對於空屋的定義是:住宅存量中可提供居住使用但卻末

被使用或低度利用的住宅單位

我們認為應該定義的範圍可以更明確

例如:住宅存量中無人居住或是無正在賣出跟租賃

且已經閒置1年以上

符合以上條件就應該課徵空房稅

 

 

利益與影響

我們想讓空房稅的調整執行的更順利,如果我們的提案通過,將會對空房稅

的調整有些許幫助

我們認為調高空房稅能有效影響到囤房戶,藉此降低房價,對我們

最終目標:讓居無定所的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房子

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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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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