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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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不應該給全體私立大學生補助,但學測分科失常沒關係,只要肯努力,就可以申請補助
現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提供私立大學學生每人每年3.5萬元補助,不僅造成國家財政負擔也降低學生的競爭力。高中學生為了讓自己有相對更好的教育資源與較低的學費而努力在學測或分科拚出好成績,讓自己考上國立大學。而該法案拉近學雜費差距後,無差別補助所有私大學生對於前者努力的人有何公平性?這和16年國教又有什麼差別?應該重新檢視法案內容,不應該全體齊頭式平等,而應比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加碼設立成績門檻。高等教育資源本就不是人人應該享有的,國家應該讓真正有心向學的人獲得幫助,而不是補助給混學歷的紈褲子弟。這只是浪費國家公帑、揮霍人民納稅錢!
補助設立門檻可能無法改善私立大專院校招生困難議題,但法人經營就應該明白市場規則,就像商譽不良品牌一樣,乏人問津就該退場淘汰,而不是一直打悲情牌賣廢紙(畢業證書),校董想賺錢的嘴臉看了就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