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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CC以下機車及電動機車設定最高速限, 不用強制安裝ABS.

提議者 Chin Cheng Chen

已附議1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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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10-27
檢核
2016-10-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12-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基於125CC及電動機車只能行駛於一般道路, 又一般道路的最高速限為50公里/小時, 希望政府通過法令將這些車輛最高速限設定為50或60公里/小時.
依據:
1. 最近gogoro進入德國的市場, 其中一項條件就是最高限速為45公里, 可以見得車商有能力限制最高速限.
    參考新聞連結: http://a.udn.com/focus/2016/08/29/24195/index.html
2. 政府認為124CC以下機車加裝ABS可以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但是我認為這是錯誤政策, 既然道路速限只有45公里/小時, 如果合法騎乘應該不需要用到ABS煞車系統, 增加不必要的ABS系統, 只是增加人民的負擔.
3. 強制設定車輛最高速限, 直接降低飆車的風險及社會問題.

利益與影響

1. 降低國民購車成本.

2. 減少飆車事件發生.

3. 減少車禍事故發生.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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