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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選前的政見,當選後無法兌現,可否以詐欺罪起訴。

提議者 Randy Chen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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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2-05
檢核不通過
2017-12-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候選人選前的政見,當選後如無法兌現,可否以詐欺罪起訴。

選前端牛肉,選後端牛屎。

比詐騙集團還詐騙集團。

不起訴說大話騙人的候選人/當選人。

如何對的起2300萬的國民?

故主張修刑法,詐欺罪條文。

候選人用不正當手段及文宣,宣揚自己會做到什麼。

選民將票投給候選人,相當於邀約承諾,契約成立。

在有契約的情況下,無法兌現,應當以詐欺罪論處。

利益與影響

利益:候選人無法劃大餅,提出說的到,做不到的政見,對2300萬的國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除了嚇阻不當候選人亂開選前支票,也可還國家一個乾淨的選舉環境。

影響: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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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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