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fish hsiao
已附議33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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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含全國勞工、公務員)經合法醫療院所確診罹患A、B型流感或其他類似嚴重程度之傳染疾病,應修法強制休假5日,並不得扣薪,且不得列入任何考績或評核事項。
2.政府應全面擴大補助民眾施打流感疫苗。
嚴重型的流感每年台灣都在發生及傳染,而且都有重症致死案例,加上無法強制戴口罩勤洗手的衛教落實,而且流感疫苗並未全面性補助,也造無法全面接種,更何況接種疫苗也無法百分之百防護,導致每年台灣仍然是大規模的在傳染,而其中又以工作場所途徑的傳染,尤為嚴重,而現行狀況是員工要請自己的假(病假或特休)來自主或住院隔離及治療,民間企業就可能會面臨扣薪的問題,而公務員也會面臨請假列入考評事項,但是這對員工而言,完全是不公平的,因為沒有人想要去罹患這樣的疾病,所以抱病繼續工作,而辦公場所多為密閉環境,又是中央空調,更有利病毒散播,造成更多人被傳染,再將病毒帶回每個人的家庭,不斷向外擴散,這就是目前錯誤政策造成防疫的大破洞,如果能夠成立我的提案,雖然會減少部分的生產力,但相對全國國民健康以及大部分的勞動力維持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