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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警員退休替代率補償與實質福利支持計畫

提議者 淡情無愛

檢核未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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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5-21
檢核不通過
2025-05-2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年資回饋與勤務績效即時激勵方案提案

壹、問題背景與數據分析
1. 基層警員人力流失率高與年齡結構老化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2024年統計資料,基層警員年齡結構明顯高齡化,45歲以上占比超過52%。其中,年資滿20年以上者每年退休人數約3,200人,近五年平均流失率超過5%,遠高於其他公務人員部門。此一流失現象造成基層人力結構失衡,影響警察機關運作效率。
2. 警察工時過長且職業風險高
依據2023年監察院調查報告,基層警員平均每週工時達58.3小時,顯著高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40小時標準。警察職業傷害發生率是一般公務人員的3倍,近五年因公傷亡者超過130人,顯示工作強度與危險性嚴重。
3. 退休替代率不足與實質所得下滑
根據2025年新制退休計算規則,若警員年資未達36年,且非自願退休者,退休替代率介於55%至60%間,扣除健保、所得稅等費用後,實領金額多數不足以維持退休後生活。許多年資介於25至30年的中壯年員警因而選擇提前退休或轉職,進一步加劇基層人力不足問題。
4. 國內外制度比較
|國家/地區 | 警察退休制度/激勵補助「制度特色」
| 台灣 | 採用軍公教退休制度,缺乏年資階段補償及即時激勵機制「無明確勤務獎補制度」
| 日本 | 年功序列明確,每五年增發年資加給,並有特殊勤務獎金制度「具完善績效獎金制度」
| 南韓 | 設有「長期服務獎勵制度」,針對20年以上員警提供分期獎金補貼「高風險勤務另編預算獎補」
| 美國 | 州政府編列專項勤務獎金,並設(退役人員再補助金)「常以聯邦補助形式支持地方勤務獎金」

結論:台灣基層警員缺乏與年資及勤務風險連結的即時激勵補助,導致留任意願低,必須仿效國外成功制度,建置完善激勵機制。

貳、政策建議
1. 調整退休替代率計算方式,增進退休保障
建議修法或調整退休替代率計算,確保中壯年警員在非自願退休情況下,仍能獲得合理且可維生的退休金。
2. 強化年資回饋補助制度
由內政部警政署推動設立「年資特別勤務慰勞金」,依年資分級發放回饋金,鼓勵員警持續服勤並減少提前退休。
| 年資門檻 | 年度補助金額(新臺幣) | 適用對象 |
|–––––|—————–|––––––––|
| 滿15年 | 15,000元 | 現役基層警員 |
| 滿20年 | 25,000元 | 同上 |
| 滿25年 | 35,000元 | 同上 |
| 滿30年 | 45,000元 | 同上 |
| 滿35年 | 60,000元 | 同上 |
3. 推動勤務績效即時補助制度
設立勤務績效獎金及高風險勤務津貼,激勵基層員警積極投入重大案件偵辦及危險勤務:

• 重大案件績效獎金:每案5,000~10,000元
• 高風險勤務津貼:每日500~1,000元

4. 完善基層員警工時管理與職業安全保障
配合激勵方案,建議嚴格監督工時與提升職業安全防護,減少過勞與職災發生。

參、預估經費與財政可行性

項目:預估金額「備註」
年資回饋補助:約3億元/年「依平均30,000元 × 10,000人計算」
勤務績效補助:約5,000萬元/年「平均每人每年獲1次5,000元補助」
合計:約3.5億元/年「可由警政基金與治安特別預算調整支應」

經費來源可由現有警政基金與治安特別預算編列,無需額外增稅或舉債,財政負擔合理可行。

肆、政策效益評估

項目:預期效益
穩定人力結構:延後退休潮,平均服勤年資延長2~3年
提升員警士氣:增加機關向心力與認同感
降低人力招募壓力:減少新進員警訓練與流動成本
增強勤務績效:提升治安偵辦動能,強化民眾安全感
預算使用效益良好:以較低成本換取高社會安全與制度穩定回報

伍、結語

本提案結合退休替代率補償與年資回饋、勤務績效即時激勵措施,既有助於提升基層警員的退休保障與生活品質,也有效改善基層人力流失與工作壓力問題。
所建議方案由行政院所屬內政部警政署即可執行,無需涉入考試院及地方政府權限,能快速實施,促進警察體系穩定運作,確保社會安全。
誠摯建議主管機關及立法委員予以支持,讓基層第一線的守護者獲得應有的保障與尊重。

利益與影響

公共社會利益與影響

本計畫不僅針對基層警察個人權益進行改善,更具備明顯的公共利益與社會整體效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面向:

一、強化基層治安維護力,提升民眾安全感

透過年資激勵與績效補助,可有效延長資深員警留任年限,保留經驗豐富的勤務骨幹,使警政機關面對治安挑戰與緊急事件時,反應更快速、調度更靈活。此舉將直接提升民眾對警方辦案效率與服務品質的信任感,增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減輕社會醫療與照護資源負擔

長期勤務壓力與工時過勞是造成警員身心健康惡化的主因之一。本提案透過即時補償與工作肯定,有助於降低職場倦怠與職業傷病發生率,進而減少公共醫療資源消耗與國家長照支出,實質減輕全民負擔。

三、穩定公共服務品質,強化法治機能運作

警察機關作為法律執行的第一線,基層穩定與否直接影響司法、公衛、交通、緊急應變等多項公共服務。穩定基層人力結構與勤務品質,將提升各機關橫向合作效能,增強政府公信力,避免人力荒造成政策執行落差。

四、導正社會對警察職業的觀感與尊重

本案透過制度性肯認與具體補償,傳達社會對第一線執法人員的肯定與尊重,有助改善社會對警察過勞、低薪、無保障的負面印象,促進警民互信,建立尊重公僕的民主法治文化。

五、創造低成本、高效能的政府治理典範

本案預算可控制在3~4億元區間,換得基層穩定、治安提升、社會信任增強等多重效益。相較於其他動輒數十億元的硬體設施投資,此方案屬「高投報、低負擔」型政策,極具財政與政治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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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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