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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廢止或改善區段徵收等土徵惡法

提議者 helen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區段徵收制度嚴重侵犯人權,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應該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執行它。
所以它的需求本身必須符合正當性、公益性 與不可替代性!

若是改善:
a. 在國土安全規劃完成前,政府不宜進行任何土地徵收

b. 為避免政客趁機提出椪風/未經證實的徵收需求,需有配套的措施/法律 ,定期公開回顧檢討徵收需求,並嚴懲提出椪風徵收需求的政客。

c. 為避免政客趁機牟利,需有配套措施嚴格監控,相關政客家族的財產異動並定期公開,包含徵收提出的前5年內到徵收後的30年,或公告徵收計畫的10年後,才可執行徵收程序,包含公聽會等,以避免政客等利用職務/先知之便趁機炒地皮牟利。

d. 為確實執行公聽會等與民溝通的程序,請全程錄影,並公告 公聽會結論與影像1年,讓被徵收戶與一般回顧並與政府充分討論,並讓全民都看得到,好達到充分溝通的效果

e. 為避免濫用民主,淪入民主霸凌,請尊重被徵收戶說NO的權利。 政府可學習先進國,如德國,的替代方式。

以上是個人提的草案,或有思慮未周之處可做部分改善。

利益與影響

區段徵收制度嚴重侵犯人權,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應該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執行它。
所以區段徵收的需求本身必須符合正當性、公益性 與不可替代性!
確實保障人權、人民的生命財產權,避免濫用民主,淪入民主霸凌。
讓善良的百姓得以安居樂業,不再因被區段徵收,基本權力受侵害而痛苦、傷心欲絕、甚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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