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薰衣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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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學生因學習效率不佳的緣故而需要長時間待在學校,而研究證明教師素質對學生的學習成效有長期的影響,因此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制度就格外重要,同時學生在校所學的知識內容
一、修改關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
1.對於何謂不適任教師給出明確的定義
根據我國《教師法》第16條,「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的老師會被算做不適任教師。班級經營欠佳、造成學生心理傷害等皆可算在教學不力的範圍內,但問題是判定的標準為何?過於模糊的解釋會令教評會難以判別教師是否不適任。
2.精簡流程
目前處理不適任教師所制定的流程需經過四道程序:察覺期、輔導期、評議期以及核准程序,每一個過程又有一些較細微的程序,而在核准程序中,又有30天是可以讓老師提出申訴的,整體需要耗費的時間非常長,影響學生權益。
二、
1.刪減高中記憶性課程內容
畢竟學習範圍很廣,看似學生能學到的知識很豐富。但學生將來也未必能將其應用。縱使目前的108課綱注重於素養導向,也針對課程進行修改,但實際上部分教學內容仍然像是為了應付考試而教。我們認為應該刪除太過專業的知識和太瑣碎的知識。
像是高中地科課本中提到關於宇宙微波背景輻射、黑體輻射、紅移........等等,如果不是想要就讀相關科系並以此發展,在未來的工作上難有可以發揮的地方。這樣學生花了時間所學到的「知識」,真的有意義嗎?
上課時間減少,學生無須再多浪費時間在學校,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也相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