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QQ
★提議
【高速公路肇事者,除因原本處罰的罰款外,每個肇事者,應另外處以罰款】
稱為【損害其他用路人權益】
高速公路【塞車】之情事,
除現行路段車道數量不夠及汽車載具數量日益增長外,
仍有極大部分為【車禍】所致的塞車情況。
常見車禍發生原因如下:
1.未保持安全距離
2.未注意前方交通狀況(滑手機、分心)
往往在通勤時,因為一個人的分心及未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其他公眾時間無止盡的流失、行程延宕。
每位會駕駛汽車行駛高速公路的國人,
或多或少都有曾經因為車禍導致塞車的經驗,
在無法及時改善高速公路車道,以及無法加強駕照考取難度的現在,
對於肇事者處以罰款是最即時能改善車禍的次數。
至於罰款金額則是建議專家商討,
既然國人不在乎他人的時間成本,
只能從處以罰款的方式,讓國人以守荷包的方式,
來提升國人駕駛汽車的水準以及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