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階段
2021-02-19
已完成提案
檢核階段
2021-02-2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階段
附議中
回應階段
任何商店,包括實體店面與虛擬網路店面,都要開放於購買後30天內退貨跟換貨,除了貼身衣物(被使用過會有味道)、電池(剩餘的電量是問題)等產品以外,另外退貨時應退還70%價格(不要求全退,不然商墊賺不到錢),換貨時如原商品價格小於換貨商品價格應補足差額,但若原商品價格大於換貨商品價格應補足差額,商店應退還差額的70%
讓消費者有保障
執行時間5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