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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及運毒者,不分毒品等級,最輕處三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死刑

提議者 Neal Yen

已附議20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9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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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8-21
檢核
2018-08-2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12-22
販毒及運毒者,不分毒品等級,最輕處三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死刑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年來,毒品問題日益嚴重,毒品的氾濫造成許多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毒品氾濫不只造成許多家庭的破碎,更造成吸毒人口數增加。吸毒的人接觸毒品後不但身體健康每況愈下,更要接受刑罰的制裁;販毒和運毒的人,因不務正業跑去販毒,不但導致就業人口下降,更造成治安上的一大危害。眾多因素影響之下,對國家往往造成許多負面的影響,像是國家生產力及競爭力下降、經濟發展(例如:GDP)倒退以及我國國際形象的毀損(海外運毒被判刑)等。若毒品除罪化,雖然犯罪率可能會下降,但這只是駝鳥心態,沒辦法根除毒品問題。毒品問題,不單是國民健康的問題,更是國安問題。
        我建議政府,販毒和運毒的人千萬不可原諒,因為他們就像社會的寄生蟲一般,對國家造成了各方面嚴重的危害。依據我國販毒及運毒的刑責,光是四級毒品的刑責,實在太輕了!(見附圖)我認為毒品可以分級,但販毒及運毒的刑責不可分級,應設立統一刑責標準,將刑責改為最輕三十年,最重死刑,且不得假釋及減輕其刑才對,這樣才能遏止毒品犯罪的歪風。

利益與影響

        若販毒和運毒者的刑責加重,人民將不會以身試法,讓我國的人民身心健康,不再接觸毒品,並安份守己,使臺灣不再是毒品王國,而是一個人民皆可安居樂業的美麗寶島,人間淨土。臺灣身處東亞貿易的轉運站,若臺灣能藉由嚴刑峻法來遏止毒品犯罪,國際販毒組織經由我們這塊寶島時也能冰消瓦解,為我國在國際上立功,帶領臺灣走向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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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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