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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做出犯罪的事不應直接無罪,而應把刑期減半,死刑變為30年徒刑,無期徒刑變為20年徒刑

提議者 凜沁夜羽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1-02-24
檢核不通過
2021-02-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精神病就無罪,那我們正常人的權利呢?我覺得應該要折衷,精神病不應比照一般人給予同樣的刑度,但也不應完全無罪,所以,我建議刑期減半就好

利益與影響

保障一般人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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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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