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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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建築技術規則雖已針對高樓建築(如樓地板高度達50公尺以上)要求設置自動撒水系統,但多數常見的集合式住宅,如五至十五層樓的電梯大樓的十一樓以下的樓層或華廈,卻可因不符高度規範而合法免設撒水系統,導致大量新建住宅存在火災初期無有效滅火設備之潛在危機。近年火警頻傳,災後調查往往顯示,若當時有自動撒水系統,即可及早控制火勢與濃煙,爭取關鍵逃生時間,顯著降低傷亡與財損。
因此,為保障全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及相關子法,明定:
一、新建集合式住宅大樓無論樓層高低,應於每戶住宅室內設置經驗證合格之自動撒水系統。
二、撒水系統之設計與施工應依消防署公告之標準(如CNS規範或等同NFPA 13D)進行,並納入建照及使照之審核與查驗要件。
三.鼓勵地方政府推動獎勵機制,例如申請綠建築、智慧建築標章時加分,或由保險業者提供保費優惠,以提升建商裝設誘因。
四、中央可研議設立「撒水系統推廣基金」,協助開發模組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系統配置,讓建商更易導入而非抗拒。
提案緣由與說明:
一.高密度住宅發展下,火災風險持續提升,而建築內人員數量多、空間複雜,一旦發生火警,煙熱擴散迅速,若無撒水系統提前介入,極易釀成重大傷亡。
二.即便在市區消防隊出勤如果遇上交通壅塞情況往往沒辦法即時抵達現場導致延誤救災
三.2021年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是台灣史上最嚴重的住宅火災之一。該建築並無撒水系統,火警發生時濃煙迅速蔓延,多數死者因吸入有毒氣體窒息身亡。2024年台中某大樓火警亦造成一家四口受困,導致2死悲劇。這些案例凸顯撒水系統不應再視為高樓建築的專利,而是每一戶應有的基本消防設備。
國際上,英國威爾斯早在2011年即通過《住宅撒水系統法案》,明訂所有新建住宅需安裝撒水系統;美國加州等地則採用NFPA 13D標準,要求新建一戶式住宅或集合住宅全面裝設撒水系統;日本東京亦將撒水系統納入高密度住宅安全評鑑指標。這些政策均證明撒水系統非不可行,亦未造成房市重大衝擊。
在成本方面,根據美國NFSA資料,自動撒水系統平均每平方呎安裝成本約1.35美元,約為總建築費用1-2%。我國實務上估算,每坪成本約增加新台幣500至1000元,平均每戶增加約1-2萬元。如此比例相較動輒每坪40-100萬的房價,可謂微不足道。更重要的是,撒水系統設置將有效降低未來火災損失與保險費用,有助維持房產價值與市場信任度。
針對部分建商可能以「增加撒水系統會墊高售價」為由反對,政府應透過三大方式協助解套: 第一,將撒水系統列為基本消防標準而非高級選項,統一規定反可防止建商過度加價; 第二,提供技術協助與模組設計指引,使施工成本更可控; 第三,配套推動容積獎勵、認證加分與金融優惠機制,讓建商能在維持合理利潤下順利導入。
此外,高樓層火災亦面臨消防救援上的物理限制。雲梯車最大可達高度通常約為9至14層樓(約30至50公尺),若遇高層建築或道路狹窄、停車阻塞等因素,雲梯車將無法靠近目標樓層,影響滅火與疏散效率,且雲梯車伸展需要一定的空間,並不是每個火場都適用。消防員必須徒步攜帶重裝備上樓,耗時且疲憊,且在濃煙高熱環境中執行搜救作業,風險極高。這些限制使得「建築本身具備初期自動抑制火勢機制」變得更加重要。撒水系統正可在第一時間自動運作,爭取關鍵的救援與撤離時間,減少對人力設備的依賴,也降低第一線消防人員的職安風險。
新建住宅設置撒水系統,不僅是提升建築防火等級的起點,更是體現對住戶安全負責的具體行動。請政府正視此需求,盡速推動修法,讓下一代住宅從源頭即具備災害韌性,真正落實「住得安全、住得安心」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