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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綜所稅中扶養可以減稅的制度

提議者 McRae

已附議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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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5-19
檢核
2018-05-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7-2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我建議取消綜所稅報稅中扶養的制度。

扶養可以減稅這件事立意是好的

但是執行審核上根本不可行

例如

1. 報扶養但實際上根本沒扶養事實

2. 一家兄弟姊妹三四個都有扶養但卻只有一人能報,這合理嗎? 還會造成兄弟間爭執。

3. 為了節稅,簽切結書扶養根本不是自己直系親屬的小孩.....實際上也沒真的有扶養事實

etc...很多狀況

這些根本都是無法審核的

真正的做法應該是完全取消扶養的制度

如此政府便會徵到更多稅金,再由政府將這些多出來的稅金直接分配給那些沒有收入,沒有謀生能力的人

這樣才能真正照顧到那些需要照顧的人

 

利益與影響

完全取消扶養的制度

如此政府便會徵到更多稅金,再由政府將這些多出來的稅金直接分配給那些沒有收入,沒有謀生能力的人

這樣才能真正照顧到那些需要照顧的人

由人民自行列舉、舉證只會開更多的後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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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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