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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與精神殺人改以所殺的人數來判罪,每死1個人判5年,死10個或以上就直接死刑

提議者 凜沁夜羽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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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3-10
檢核不通過
2023-03-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李義祥的過失行為害死了49個人,這樣只需要判五年(過失致死最重就是五年)太便宜他了,他不僅害死了49個人,也讓他們的上百個家屬有一輩子的痛,所以我覺得要「每死一個人」判五年才合理,死十個人或以上就直接死刑了,包括酒駕撞死人以及精神病砍人也要如此

利益與影響

給死者的家屬一個公道,致死49人判5年那每致死一個人就不到兩個月,甚至比竊盜什麼的還要輕很多了,這樣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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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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