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 王郁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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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緣由:
總統賴O德提出「百億癌症新藥基金」政見,為落實這項承諾,衛福部正在研擬相關方案。然而,健保署長石O良指出,設立癌症新藥基金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目前唯一可行的方式是將其定位為特別收入基金,《健保法》中尚未開徵的「酒捐」,可以作為癌藥基金的新收入。
爭議點:
菸捐已有衛福部濫用、貪污以及地方政府濫用的前車之鑑,民眾日報報導指出:「前立委黃O昌在2019年年初公開檢舉衛福部國健署「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利用假發票與人頭帳戶長年舞弊,污走菸品健康福利捐。協同主持人賴O冠、執行秘書陳毖O瑤、組長劉O達,涉嫌人頭及不實發票向台灣家醫學會、台灣流病學會詐領菸捐高達464萬餘元,用以支付賴O冠私帳,另外,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治組二科技正黃O賓,被查出在一起採購案時涉嫌放水。
連署解決方案:
2017年長照財源在菸捐(衛福部)與菸稅(財政部)拉扯後,最終拍板調漲菸稅而非菸捐,並列入《長照服務法第15條》做為法源依據,因此此次連署建議:參考菸捐貪污與長照財源漲菸稅案例,由財政部修正《菸酒稅法》調漲菸稅,而非調漲菸捐。
落實財政紀律
避免行政單位濫用不樂之捐
避免官員貪污不樂之捐
避免有心人士詐領不樂之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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