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imy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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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速限規範在國際上有許多國家採用為85分位(所謂85分位係指自由車流的第85%),國外有人做出統計,速限訂定在85%~90%為理想限速,速線設置於此為最安全的標準(如圖1),由圖1可知,速限訂定在85%時車禍發生的機率較高/低於其速線還來的高,那麼台灣呢?
我國現行道路限速採用的是由交通部在108年公布之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中所訂定之標準(圖2),圖2中可看出我國道路分為六個級距,每個級距中也有各自的不同,在不同地域特性中我們可以發現交通部所訂定的道路設計速率也有所不同,在表中設計速率欄位最上面可知,交通部公布之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中明確訂定是「最低設計速率」,由此套用在日常所見之設立速限幾乎直接套用交通部所制定之「最低」設計速率,而這個設計速率是由視距、車輛轉彎軌跡等數據來做訂定。
筆者希望交通部對於我國現行各主要道路做出我國自由車流和車禍機率之圖表,參考國際常用之85分位並通盤檢討現行限速是否需要調整。
承上文,現行規範造成下列幾項問題:
1. 道路速限不一定為自由車流85分位,可能是更低;
2. 限速過低致使用路人陷入超速陷阱;
3. 不合理的限速使用路人無法真正專心眼前路況,而是注意道路兩側是否有測速取締標誌和現行速度是否在速限範圍內。
改善限速後預期影響為減少車禍發生機率,還給我國人民一個健康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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