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請注意月台與車廂間的奉系
已附議5 (尚餘7日)
尚須4995個附議
問題:
1.學測為我國高中考大學之重要考試,其中國文與英文皆有寫作題目。然成績一旦確定,便無法做出變更,此舉形同對考生之作文做出無法推翻、無可議空間之判決。
2.各個考生的閱卷老師往往不同,且閱卷標準也不盡相同,雖然一份考卷會有多名老師閱卷。然而,若有一組閱卷老師兩人標準皆較為嚴格而另一組皆較為寬鬆,對於同一份考卷之批改分數可能會產生巨大落差。因此可能會因批卷老師標準較為嚴格,導致無法真正客觀評判,進而影響同一批考卷受其批閱之考生成績,使其成績低於其實際應得成績之疑慮。
3.同時,分科測驗之應試科目並未包含國文及英文,但多數科系的學測參採科目卻又有採計國文及英文成績,未免有失公平。
基於以上三點理由,因此提議:「考生可以對學測國文、英文之寫作題提出重新批改之申請,且需與原批卷老師不同」。
1.可以避免因兩名閱卷老師之個人標準皆較為嚴格,造成考生成績較應得分數低之問題,以此來弭平因閱卷老師標準較嚴格造成的考生成績與實際應得分數之落差。
2.可以減少考生因寫作分數遭改低,導致分科測驗變得更加難考,進而引發的「一試定終生」之問題,使考生之權利能夠獲得進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