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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睡眠呼吸中止症」重新納入身心障礙

提議者 Todd

尚須321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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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1-13
檢核
2020-01-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自行撤案
2020-03-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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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已於昨日發布修正案,正式取消睡眠呼吸中止身心障礙。發布修正條文106年1月5日,自發布日90日後實施,106年4月5日起實施新制。

※政府單位公告資訊:http://ppt.cc/ilaT3
點選【行政院公報】之連結後,會出現衛生福利部令106年1月5日衛部照字第1051564595號,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十三條及第四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二、附表三。

一、依修正總說明(http://ppt.cc/SpZf5)所示,就「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規定,為確保各類鑑定向度同程度基準之公平性,依據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以下簡稱 AMA)評估全人損失百分比第六版之全人損失百分比(Whole Person Impairment,以下簡稱 WPI),刪除第四類鑑定向度-呼吸功能,原基準障礙程度 1 之 5 Apnea-hypopnea index (AHI)大於 40/hr,連續使用呼吸輔助器六個月以上,確認其狀況為不可逆之變化無法改善,需長期使用呼吸輔助器者。

二、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修正規定,106年1月5日修正發布條文,自發布日90日後施行。意即,從106年4月5日實施新制後,衛福部就不會再發給因睡眠呼吸中止症之身心障礙手冊。

利益與影響

利益與影響 

 

睡眠呼吸中止症是常見的睡眠障礙之一,在美國約有約有6%的男性和2%的女性有睡眠呼吸中止症,而台灣保守估計有超過四十萬人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睡眠占了我們生活中三分之一的時間,睡眠品質的良好與否,對我們日常生活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睡眠呼吸中止症也會造成胃食道逆流、夜間頻尿、記憶力差、早晨頭疼等。長期睡眠呼吸中止會造成慢性高血壓,增加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率,並且因為白日嗜睡及注意力不集中常引發交通、工安事故,造成國家社會重大損失。也因此,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先進各國,早已針對睡眠障礙引起的疲勞駕駛立法加以規範,也基於這些證據,德國的國際睡眠科學與科技協會 (ISSTA),授權ISSTA 台灣分會爭取台灣衛福部、外交部以及台灣經濟研究院的支持,於2017年提出亞太經合會(APEC)睡眠科技提案 (APEC Sleep Technology Agenda)。

睡眠呼吸中止在現代工商業社會是一個不可被忽視的睡眠障礙。大多數睡眠障礙的治療方式包括藥物、手術、輔具、認知行為治療等.然而並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以輔助療法 (alternative medicine)為主, 包括音樂治療,芳香療法等替代性醫療的治療效果。

 


據主計處資料顯示,約30%國人有睡眠問題,多數人甚至沒把睡眠問題視為一種病症來處理!除了影響到日常生活,長期失眠也造成慢性疾病、器官受損、死亡率提高等情形。而常見的睡眠問題,如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發生率約2-10%,指的是成人在睡眠中因呼吸道阻塞導致間歇性的呼吸中止,鼻部、軟顎、舌根等部位導致呼吸道的阻塞。若是發生頻率為1小時5次以上,每次終止時間超過10秒,可能造成腦部缺氧的狀態,猝死機率風險頗高。
睡眠呼吸中止症除了反覆性的睡眠中斷使得睡眠品質不佳外,反覆性的睡眠中斷與血氧不足,會引發心臟負荷增加,因此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罹患高血壓、心肌梗塞、心絞痛的比率高於一般人,糖尿病、脂肪肝、代謝問題、癌症、失智症等病症;另外,睡眠呼吸中止症還可能引發夜尿、慢性咳嗽等症狀,在精神認知方面的影響,由於夜間未獲良好的睡眠,易導致日間精神渙散、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認知與記憶力大幅減退,相對的,由於日間精神不佳、容易打瞌睡,發生交通事故與工作意外的比例也高。


【睡眠呼吸中止症】有可能在睡眠中去世,睡眠呼吸中止症(OSA)患者罹患慢性病機率提升300%且恐短命近二十年,
睡眠呼吸中止症(OSA)是因人在睡眠中,原先固定和撐開咽喉的肌肉鬆弛,堵住呼吸道以致呼吸困難,甚至可能因氣道完全堵塞而窒息,最明顯症狀即為打鼾,嚴重者在睡覺當中甚至會停止呼吸。根據國外學者研究【註1】指出,OSA患者罹患高血壓機率比一般人多1.4至 3.1 倍、心血管疾病為1.3至2.3 倍、心臟衰竭也提升至2.4倍,以及中風率增加到1.6倍;且因OSA導致睡眠不足而發生車禍的比率更是高達8倍。同研究也發現,在1,522名受試者當中,OSA患者在往後18年存活下來的機率比無OSA的一般人大幅下跌將近30%,顯示OSA患者不只有更高的慢性疾病罹患率,更具潛在的生命威脅。

 


第一點提到,單項陽壓呼吸器 (C-PAP)」佔醫療輔具補助資源大宗。每人只能申請補助一次,患者也須自行負擔數萬元不等的金額,可見是真的需要的人才會進行購買及申請補助。政府這時不是更應該幫助需要幫助的民眾?

第二點提到,經呼吸器治療後,該障礙情形可改善,但前提是仍必須持續使用呼吸器,並無法完全治療。

第三點提到,係以身體結構及功能、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進行判定,係以障礙是否影響生活,而非單以疾病為鑑定依據。

第四點提到,經開刀治療後,該障礙情形可暫時改善,但是復發機率也是百分之80,並無法完全治療。

第五點提到,睡眠呼吸中止症,反覆性的睡眠中斷與血氧不足,會引發心臟負荷增加猝死機率風險頗高。

第六點提到,醫療輔具都高單價醫療設備器材,國內病患並非人人都有能力在失去身障認定資格以及兩萬元輔具補助的現在,能夠購買售價比國外高出兩到三倍的CPAP。

睡眠呼吸中止症的病患,由於日間精神不佳、容易打瞌睡,發生交通事故與工作意外的比例也高,明顯的影響到生活。

難道生活功能、社經地位均優於其他類身心障礙者,就不能算是身心障礙?, 且 衛福部曾在2012年徵詢睡眠醫學會專家意見,曾科長說,當時專家認為,睡眠呼吸中止屬疾病範疇,經積極治療,像是戴「單相陽壓呼吸器」,症狀就能改善,不至影響日常生活自理、活動參與、學習效能等,因此建議讓睡眠呼吸中止症從身障手冊移除,回歸健保支付,希望患者積極治療,避免心血管疾病併發症。但如積極治療後仍無法治癒之「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強烈建議重新納入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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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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