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推動跨境數位平台設立臺灣實體據點法定代理人與常駐真人客服申訴機制。

提議者 Joshua Liao

已附議2764 (尚餘56日)

尚須223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6-06-16
檢核
2026-06-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跨境科技巨頭透過演算法掌控臺灣社會的大眾通訊頻寬,

卻將營運與救濟成本極致外包。

當大規模技術故障或自動化審查出錯,

系統成批沒收個人創作者、在地商家與公共組織之帳號。

使用者遭遇停權時,往往僅能面對自動化 AI 罐頭回信,

全網缺乏可供實體接觸與對話的救濟窗口。

這種權力極度不對稱的圈地行為,

實質侵害國民長年累積的數位勞動成果與通訊自由。

建請數位發展部研擬適法法規,

強制在我國境內具之跨境數位平台,

必須落實以下硬性規範:

 

  1. 強制設立境內指定代理人與臺灣實體真人客服跨境平台必須依法指定我國境內之法人為其「法律訴訟與行政處分之指定代理人」,使其具備實質收受司法文書與承擔在地監管裁罰之法律效力。同時,實體據點須配置常駐之真人客服團隊,開通電話專線、官方電郵等便捷聯絡管道,直接處理帳號遭誤判停權等緊急權益爭議。
  2. 建構免費且易操作之內部申訴系統:平台必須提供使用者免繳任何費用、無須購買特定付費認證即可啟動之線上申訴程序。案件成立後,系統須發放可追蹤之進度編號,並由真人進行最終實質審查。
  3. 全面落實審查機制與封帳理由透明化:演算法實施懲處或停權動作時,平台必須明確具體地列出該帳號違規之事實、時間點與細部社群條款。平台不得使用模糊之罐頭字眼,必須徹底公開社群審查之裁量標準。
  4. 強制保障「數位遷徙自由」與社交資料可攜權;主管機關須要求跨境平台實質支援國際去中心化通訊標準。平台必須提供便捷工具,允許使用者一鍵導出完整的社交關係鏈、電磁資產與歷史互動紀錄;倘若遭遇非自願停權,平台須開放特定管線,允許用戶將這批人際網絡數據無縫移轉、匯入至其他相容的數位空間,徹底遏止單一巨頭的數據綁架。

利益與影響

  1. 終結不對稱之數位圈地:逼迫跨國科技巨頭在地落地,終結電磁紀錄任意遭單方抹除的數位佃農困境,打破平台方的絕對君主制。
  2.  捍衛國民財產權與通訊權:確保數位創作者、品牌廠牌與電商行銷人員的商業資產、人際網絡,在遭遇跨國系統故障突襲時,能獲得即時、對等且具備溫度的真人適法救濟。
  3.  建立國家級數位主權防線:提供數位發展部實質的監管抓手,讓臺灣使用者免於淪為集體繳交認證稅、權益卻毫無保障的數位次等公民,實質建構島嶼的數位民權韌性。
  4. 瓦解壟斷性的數位人質體制;這項條款能實質剝離跨國巨頭對用戶人際關係的絕對控制權。數位創作者與普通國民不再因恐懼「與世界斷聯」而被迫忍受演算法的任意宰割,島嶼將真正開展出主權在民的數位遷徙權利,建立不可被沒收的數位防禦基地。

執行時間5天
5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