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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補助款門檻調降,並且補助款的金額應設立上限

提議者 嘉

已附議1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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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2-06
檢核
2022-02-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4-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由於,政黨補助款為民主國家政黨營運的資金來源,為健全政黨發展、落實政黨政治、促進民主競爭,並減少政黨過度依賴捐款、有貪腐或政商勾結之嫌,維繫政黨的基本財源至關重要,所以政府設立了政黨補助款來幫助政黨發展,然而目前的政黨補助款門檻太高(3%),例如以2020年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為例,需要得票數超過675,924票,才可以拿到補助款,導致2020年選舉只有六個政黨可以獲得補助款,然而因為沒有設立上限,每年總共6.59億的補助款,兩大黨的補助款加起來就達4.76億,大約佔了全部補助款的三分之二,造成本來設計來保障小黨之生存權及參政權的用意消失了。

兩大黨指的是中國國民黨及民主進步黨

 

 

 

 

國外案例:
日本為2%或5席議員,每票補助250日圓;法國門檻為1%,每票1.63歐元;德國只要政黨票跨越0.5%,就可以享有補助。

利益與影響

為了讓小黨能生存,將政黨補助款門檻降低,且避免資源多的大黨,因較有能力獲得較多選票,導致選舉補助款過度資助大黨,所以應仿效德國設立選舉補助款上限,如此一來可以縮小大黨與小黨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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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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