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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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涉嫌詐欺、賭博、運彩、投機行為之廣告經影音平台播放。
其廣告主及該影音平台應連帶處以刑事處分
及連帶負責能舉證明自己是上述情形之受害者的受騙金額之民事賠償責任
(通聯紀錄或聊天紀錄或相關網址等能確實確認且經公正單位確認非造假為真實之受害者)
近年來在影音平台常見各式的不實廣告:
運動賽事的下注、手機挖礦、AI投資能大幅獲利
手機打工、打字、玩遊戲打工各式假藉打工及投資名義實則詐欺取財
(強調運彩的投注、資金盤會讓人一夜致富及打字打工可以賺錢,屬詐欺手法。)
以上廣告非常氾濫
在網路平台卻頻頻看見,容易讓民眾信以為真,不利社會風氣。
我們認為這樣的廣告內容應當給予重罰,抵制這類廣告的刊登使其不再誤導民眾,減少詐騙情形。
也有眾多youtuber對此進行分析,剔除這樣的不實廣告
雖然只要在YOUTUBE上搜尋"踢爆詐騙"就可以看到很多youtuber所費不貲親自花錢花時間
實測給觀眾看詐騙集團是如何騙人的
雖然政府機關、警察局很努力的也進行了很多年的反詐騙宣導
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相關罰則也需要更新、懲處範圍也要更加廣闊,使漏網之魚得以繩之以法
相關參考資料:
免費報明牌、讓你發大財?YouTube 上大量出沒的運彩廣告,究竟是怎麼回事?
《 YouTube 觀察日記》 EP 045|志祺七七
利:確保所有串流平台的廣告品質,增加過濾機制,篩選廣告內容,若為詐騙廣告更應立刻予以懲罰,降低民眾受騙機率。
影響:維持社會良好風氣,一般認知是廣告固然是一種行銷手法,但更應該層層把關這樣的廣告品質,詐騙型態的廣告根本不該出現在民眾常用的平台,不該使詐騙訊息氾濫於網路上,
致使許多詐騙案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