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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停止用行車紀錄器及其他攝影器材作為檢舉交通違規的行為

提議者 唉三聲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12-02
檢核不通過
2020-12-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雖然有人已提類似的了,但我不太懂法,且我也想陳述自已的想法。
被人投訴檢舉也有過,也檢舉過別人,但我覺的近幾年的交通違規檢舉已近瘋狂的地部。

1騎車多年,原來我不知道,機車不能從右側超車,機車不能騎到右側白線外,
我都開始懷疑我的人生了,我白騎了這麼多年的機車,我開車時都還儘量靠中間一點,
讓想趕路的機車,可以順利超車,這概念不是和台北人搭手扶梯靠右一樣嗎。
可是到了警察手裡,有人檢舉就必須辦,只有開單與不開單的分別。
2有些檢舉人還連續檢舉,讓被檢的人,一次收三五張罰單,1張罰單1000元好了,
這可能是他一天的薪水或,一星期的買菜錢。
在不太影嚮他人的情況下,你怎知他的違規有沒有什麼不得已的情況嗎?
他是不是親人死了,小孩受傷,或本身突發疾病?
3記的已前有法官看到收回收的老人,偷了紙箱,法官也給予同情。
也有警察要開人罰單,同情其可憐背景,幫其代繳罰單,或罰情節更小的處分。

現今出門人人都要當執法者,人人都像小偷一樣提心掉膽,不知何時何地會被檢舉。
大家都你檢舉我,我檢舉你,彼此仇視,這社會的風氣該是這樣嗎,人情的味道ㄋ?
記的以前,隔壁鄰居有人過世,搭著帳,佔著我家門口,我們也不會說什麼,
甚者,還去他家幫忙織麻衣、做孝服,大家手搭著手,日子不也就苦過來了,
為什麼現在彼此的眼裏容不下一顆沙子,台灣的人情味ㄋ?

我昨日,開車在外5小時,我看了我的行車紀錄器,
雙黃線回轉2起。
未打方向燈的約15起。
右側超車的約50起。
超過停止線的約50起。
機車騎在右側白線外的約50起
違規停車的約1000起。

社會的資源,都應該用在這?

<4最后的總結,我提議將交通違規的檢舉權,由警察或法官來執行,及裁量。>

利益與影響

1如上述,每天的檢舉,不用多,一個人100件就好,執法人員就忙翻了吧。

2或許有人贊成人民檢舉,但也有人反對阿,以前我不在意,現在我站在反對的立場。

3人民辛苦出門賺錢是為養家,但一些無關痛癢的小違規,和設計不夠完善的道路,

 和死板板的法條,和一些太有正義感的檢舉人,把人民的錢給偷走,讓人民處於恐懼

 與不安中,彼此的仇視與對立。社會的和諧與人情的冷暖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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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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