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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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在高速公路值勤時,常常遇到疲累或不專注的車主造成嚴重事故,NPA署長室也PO出近年來的國道警察驚險及意外的影片,新聞媒體及名人也提出與我相同的建議,不難免發現都在拖時間,所以如果更多人一起回應這篇建言,讓國道警察或遇到事故的民眾在國道上更有生命財產更有保障,請一起讓這篇建言更快速的讓政府注重員警安全不是一個口號。
高公局要求在高速公路的工程單位要有防撞架,卻買了20輛防撞車使用度不高,而且這是屬於即時性的車輛,也沒有在國道警察分隊停放,重點是不是放錯地方呢
另外這20輛防撞車在每條300公里的高速公路是不是比例嚴重不足。
建言:請編列預算每個國道警察分隊配置1-5台的中型防撞車,車上也要LED警告標語及標誌
讓防撞車在白天夜晚後方用路人都可以看見,預算不能拖。
保障高速公路國道警察及全體國民用路人的安全,因為安全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
當意外發生時國道警察可以在事故前50-100公尺停放,減少國道警察在值勤時的危險,增加在前方的安全度,讓警察及民眾更放心的高速公路可以處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