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emy
已附議2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2個附議
方案
我們將推行法規規定未來全面禁止一般民眾餵食流浪狗,並以里為單位,每里設置一個「餵捕專區」,由政府人員進行管理,以專人透過餵食的方式進行誘捕,實施TNR,藉此控制流浪狗繁殖數量。此外,為避免過度影響社區,規定在全國流浪狗達到 80%的結紮率之後停止執行「餵捕專區」。
截至今年為止,台灣的流浪狗數量已達159,697隻(註一)。現有公立收容所的容納能力已經幾乎達到上限,無法消化,難以應對這些流浪狗在街頭漫遊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提出以里為單位設立「餵捕專區」的建議。在這些專區,政府人員將提供食物,並負責統計和管理流浪狗的數量。除私人區域外,不允許一般民眾餵食流浪狗,以確保流浪狗只在指定區域尋找食物,進而集中它們的活動範圍。
政府人員應同時留意、區分該區域的流浪狗是否已經結紮,在此我們建議以是否剪耳為辨認基準。所有在「餵捕專區」內出現的未剪耳未結紮之流浪狗應在第一次被發現時進行隔離,並在七日內進行TNR(捕捉、結紮、放回)行動。結紮後的流浪狗將剪耳作為標誌,以便日後辨認。政府可以與相關動保組織或團體合作,彌補政府人員及技術上的不足,確保這些措施能夠順利進行。
另外,現已生活在法人機構內的流浪狗可以由這些機構進行領養和管理。在領養之前,這些流浪狗應該施打晶片並進行結紮。如果法人機構拒絕領養,這些狗將被視為流浪狗來處理。
為了減少隨地餵食帶來的環境髒亂問題,我們設定了餵食流浪狗的罰則。此舉不僅能提升社會安全性,也能改善市容及環境整潔,同時降低流浪狗的總數,也能符合TNR所倡導的自然消亡的原則,讓未節紮流浪犬在無人為干擾下,隨時間自然消亡。這些處罰規定將被納入動保法當中,主要以取締現行違規行為並開罰罰緩為主,且為了鼓勵民眾舉報餵食流浪犬及他人放養犬隻,此兩項舉報項目將提供獎金。
同時,我們將與動保團體及其他宣揚犬隻飼養相關事宜的社群媒體帳號合作,共同推行並宣導禁止在特定區域外隨意餵食流浪狗。此外,我們也將加強取締隨意丟棄垃圾於街道的行為,並加大力度清潔街道,防止流浪狗在垃圾堆中覓食,特別是在觀光區和餐廳集聚地。
再者,我們設定若在外餵食,僅有在餵食者能證明其餵食的犬隻已施打登記完整資訊的晶片,包含飼主身分資料、有效聯絡方式、聯絡地址以及晶片號碼時才能免受罰款。如果發現其寵物狗未結紮,可勸導其進行結紮手術。若屢勸不聽,則可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此舉旨在確保飼主對其寵物狗的負責,確實施打晶片及確保結紮,同時也是為了區分流浪狗和家養犬。為確保動物的安全,我們也將加大力度取締無人陪同的情況下,家養犬在公共區域獨自活動的行為。
最後,再次重申此方案的實施重點為以下:
全面禁止一般民眾於私人區域外餵食流浪狗
實施「餵捕專區」
推行全國的流浪狗達到80%的結紮率
落實全台寵物晶片資訊登記完整
推動方案之原因
最終選擇先行解決流浪狗數量的原因在於,根據農委會的調查,2017年「零撲殺」政策開始上路後,多數收容所降低犬貓入所量,導致遊蕩犬隻的數量也因此逐年上升。根據農委會的全國遊蕩犬數量推估結果,2018年遊蕩犬數量為146,773隻,2020年上升到155,869隻,微幅增加6.19%,到了2022年更增加至159,697隻(註一)。由此可知台灣流浪狗的數量一直不斷在增加,不僅如此,連流浪狗攻擊事件也逐年增多,由2018年的39件上升到2022年的59件(註一),可以明顯看出流浪狗對社會確實造成安全方面的疑慮。因此我們認為先積極降低現有流浪狗數量以及其繁殖的數量,才是當務之急。
配套措施
由於台灣目前施打晶片問題不少,例如寵物移轉主人不明,資訊不完整、未施打晶片等等,而這狀況可能造成寵物犬被棄養時找不到飼主而成為流浪狗,因此為了配合「餵捕專區」方案,減少現行流浪狗的數量,從源頭上也必須減少流浪犬的產生,也就是說必須確實落實寵物晶片的施打以及確定飼主資料登記的完整性。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應植入晶片。在植入的晶片上,包含寵物和飼主資訊,會一併登錄到政府的寵物管理系統中,如此一來將能夠防止寵物在走失之後找不到飼主的情境,協助釐清飼主資料,進而降低惡意棄養的問題發生。雖然此條規定具有強制性,若飼主為執行且屢勸不聽,最高可處以25萬元以下罰鍰。但現今實務上依然有高達24%的家犬未施打晶片。據此,我們認為可以提出「寵物臨檢」的方案作為強制施打寵物晶片的配套措施,以不定期不定點的抽檢來提高寵物晶片的施打率。
寵物臨檢的實行,考量到人力資源有限,我們認為可以選擇在寵物犬高度密集的特定時段和地點進行臨檢和宣導,針對寵物醫院、繁殖場、收容所、校園或是工廠等可能會有大量犬隻聚集的區域地點進行臨檢以增加效率。不過在臨檢程序上,需要遵循法律正當程序,並注意比例原則。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接受檢測或是檢測結果為未施打晶片,將可處以罰鍰。
方案優點說明:
1. 提供食物和絕育計畫:「餵捕專區」提供食物,並推行絕育計畫,控制流浪動物數量,減少繁殖數量,從根本上解決流浪狗問題,並促進動物福祉。
2. 促使飼主負責:要求晶片證明犬隻歸自己或親友所有,強制飼主負責,減少流浪動物問題的發生。
3. 政府和民間合作:政府和相關動保團體合作,共同管理,提高政策執行效率。
4. 增加晶片施打率:透過寵物臨檢,提高晶片施打率,確保所有寵物都有晶片,幫助失蹤寵物找到飼主,減少流浪狗問題。
5. 降低棄養率:寵物晶片中包含飼主資訊,可協助釐清飼主身份,降低惡意棄養的問題,且提高飼主的責任感。
6.提升社會安全:民眾會在常經之地進行餵食,例如住宅區或飲食區附近,導致流浪狗聚集於人流量較多的地方,產生社會安全的疑慮,例如流浪狗可能攻擊經過的小孩或是追車等行為。且經過統計,每年的流浪狗攻擊的發生件數有上升趨勢,透過設立固定餵食區,可降低此種風險,並幫助不熟悉當地的人士,例如觀光客、害怕狗或是出差的人士,提高經過該處的安全感。
7.提升市容及環境整潔:民眾隨地餵食流浪狗時,常遺留裝食物之容器或是食物殘渣於該地,導致環境的髒亂甚至產生惡臭。若能禁止民眾於可餵食區外隨意餵食的舉動,不僅能避免環境的髒亂,也能提升當地居民或是觀光客對於當地環境的好感度。
缺失改進:
1.執行難度:餵捕專區政策需要嚴格執行,並確保飼主遵守,需要大量人力和時間。
2.可能的法律挑戰:限制餵食地點可能受到法律挑戰,需建立合法基礎以避免爭議。
3.實施初期無法確實引導流浪狗至「餵捕專區」:人們可能無法馬上適應其轉變,因此可能還是會隨手餵食卻沒有被抓到,導致流浪狗聚集至「餵捕專區」的效果大大降低,因此在初期需大力取締,並配合宣傳及獎金制度。
4.流浪狗攻擊意識提升:若流浪狗的攻擊意識因食物缺乏以及領地意識問題而提升,進而威脅到一般民眾的人身安全,則根據動保法第12條第6款規定得進行宰殺動物,而其條件為「為避免對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有立即危險」,因此應加強「餵捕專區」周圍的巡視。
5.鄰避效應:由於此方案會使流浪犬隻固定聚集於某處,而流浪犬聚集處常有環境或是安全等問題,進而帶來鄰避效應的問題。在這問題上我們提出三點來改進:1.提供公眾教育消除疑慮及恐懼,以及提供充分訊息讓民眾了解項目的必要性以及好處。2.提供經濟誘因,補助「餵捕專區」周圍居民。3.與當地居民進行溝通,挑選較為適合或較無人煙及影響較小之地。
6.可能成為飼主棄養時的拋棄地:為了避免飼主隨意棄養自家寵物於餵捕專區,除了加大完整晶片資訊的力度,同時也會於餵捕專區內以及其周圍設置監視器,一旦抓到不僅將根據動保法第29條進行開罰,且會加重其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