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諸葛孔明
已附議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3個附議
1. 固定日期:將每年 9 月 23 日 設定為「全國防洪演練日」。
2. 中央統籌: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內政部消防署統籌規劃,地方政府同步響應。
3. 跨領域參與:各級機關、學校、社區、醫療院所及重大基礎設施單位(如電力、交通、通訊)必須參與。
4. 演練項目:包含洪水預警通報、避難撤離、堤防抽水站檢測、緊急醫療動員、物資調度與社區安置。
5. 宣導教育:配合媒體與數位平台,推廣防洪知識,建立全民防災習慣。
利益
強化防洪能力:透過演練提升民眾與政府部門的應變熟練度。
降低損害風險:可在真正災害發生時減少生命損失與財產損害。
制度化教育:像日本的「防災日」,建立屬於台灣的防洪文化。
影響
正面影響:提高全民防災意識,減少災害恐慌,增進社會安全感。
可能挑戰:需要動員人力、時間與經費,但相較於災害損失,成本極低。
長遠效益:形成社會共識,使防洪不僅是政府責任,更是全民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