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廖懿琪
已附議5787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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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恢復流浪動物安樂死與規範餵養流浪貓犬」理由如下:
1.原提案的「恢復流浪動物安樂死」和現有既存流浪動物數量無關,無法減少或改善該提案期望達到的「防止犬隻日益增多」、「完全防止棄養與放養」目的,故反對無意義恢復安樂死方法手段,應另案尋找方法減少流浪動物增加和杜絕棄養放養。
2.該提案第二部分的「規範餵養流浪貓犬」,已於2021年10月27日由業管行政院農業委員召開多方協做會議進行意見討論,於同年11月11日公告參採循序執行中,時間尚不足周年,在現行環境條件無重大變化下,反對不斷重複提案。
1.減少流浪動物是大家共識,解決方法並不是恢復安樂死,而是「減少流浪動物增加」和「杜絕棄養放養」
2.餵養流浪貓犬是人道精神,乾淨餵養也是共同理念,合理規範是人類和自然界共存共榮基礎,但過猶不及的罰則和道德枷鎖,目前並未有共識和接受,徒增爭議和反彈,造成執法困難和制度破壞,實在應該更加審慎推動,不宜率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