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階段
2020-11-27
已完成提案
檢核階段
2020-11-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階段
通過
2020-12-04權責機關說明
2020-12-11回應階段
等候機關回應
將於 2021-02-04 前回應
勞退基金為專有專戶, 近年來勞退基金運用績效不佳, 且被挪用的新聞層出不窮,建議可以效法美國401K有限度開放自選組合。
被動自選投資的好處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執行時間56天
說明日期
2020-12-11
說明機關
勞動部
感謝提案人「Hercules」及所有關注「開放勞動基金(勞退6-12%)有限度自選投資組合」議題的朋友,本部已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為本部針對此連署案的初步回應:
一、勞動基金投資著重基金長期穩健收益為原則,故在資產配置上,注重分散投資風險,朝向全球化及多元化布局,以兼顧基金安全性及收益性。勞動基金109年至9月止國內權益證券投資比例約20%,收益率為8.53%,收益數為695.69億元,優於同期台股大盤收益率4.32%。惟今(109)年至9月國外投資因疫情反覆,致基金短期收益受到影響,但11月國外金融市場回溫,基金收益已大幅翻揚。另為避免投資集中單一市場或單一投資標的的風險,已將國內外各類被動型ETF列為基金投資範圍之一。
二、為安定金融市場,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得於重大金融事件進場操作,以保民眾對市場的信心。至於勞動基金投資股市,一向以增進基金長期穩健收益為目的,在年度資產配置計畫下,審酌市場情勢進行投資,與護盤無涉,亦未曾對國家金融安定基金提供任何資金。
三、所提勞動基金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員涉及不法遭查辦一案,係本部主動查處,發現游員涉有異常投資情形時,立即將該員調離主管職務,主動移送廉政署偵辦,並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辦理停職,移送監察院審查,目前該員已由臺北地方檢察署裁定羈押,後續將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另勞動基金之投資運用,有其嚴謹作業規範,並非個人得以挪用,亦無所稱造成基金虧損由人民承擔之情況。本部仍將積極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以防範類此情事再次發生。
有關「開放勞動基金(勞退6-12%)有限度自選投資組合」之提案,涉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之法制議題及運作機制,近期內將進一步聯繫提案人瞭解提議之具體內容,並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規定期程完成研議後回應。
在最後的正式回應刊登前,我們也會在過程中,視進度將辦理情形在此平台和大家分享。再次感謝提案人與各位網友的連署,請各位靜候我們的正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