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bucket rice
檢核未通過
1.建議加強對於喝酒危害的教育與宣導。
2.建議提高可飲酒的年齡限制到20歲以上,並嚴格執法。
3.建議禁止聚眾的喝酒廣告,長久之後,讓人民回到小酌怡情的安心年代。
如果可以改善喝酒造成的危害,那麼大部分的社會問題都可以解決。
許多喝酒造成的社會問題(如暴力、縱火、酒駕、自殺……等),影響層面遠比吸菸大,甚至比吸毒還嚴重,並且近期媒體報導台灣人基因近5成缺乏解酒酶,飲喝酒致癌率多50倍,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喝酒的危害可以說是萬惡之首。
現代很多年輕人以為《很會喝酒》才是《利害》的人,聚會歡樂就要喝酒,而且要喝多才是有情義,要喝茫才是快樂,這是媒體長期的誤導,例如聚餐啤酒廣告、夜店啤酒廣告、福氣藥酒廣告……等,吸引年輕人喝酒上癮,因而造成很多年輕人喝酒失控鬧事,日子久了就轉變成家庭暴力【女人,小孩受害最深】。
很多人習慣飲酒狂歡,遇到失意便籍酒澆愁,酒成為《不負責任》的工具,已經失去了原來快樂的價值。
政府可以禁菸、禁毒,但卻從不【有效】管制酒類所造成的傷害,只消極取締酒駕,也許 政府因《人權和利益》而無法禁酒,但是否能從《教育》著手,多宣導【快樂不用喝酒,失意不要喝酒,應酬不要喝酒,喝酒不能解決事情,酒喝多會變笨,酒喝多會家破人亡……青春無價,不喝酒才是流行!】,讓一般人《習慣》減少對酒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