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艾爾伯特
檢核未通過
有鑒於交通事故頻繁發生,最多的就是機車事故,原因在於容易取得,近年更是增加許多電動車,致使事故叢生。我們國家一直朝著先進國家發展,然而先進國家的機車數量是少之又少。路上一堆三寶騎乘機車亂鑽插隊事故頻傳,浪費社會成本。
誠如上述如果不減少,又使機車能任意行駛內車道,造成道路壅塞,不是良性法案,俗話說,肉包鐵,出事故時汽車駕駛常常先被告傷害罪,但追究其原因,常常是機車騎士騎乘觀念偏差,無道路防禦駕駛習慣,往往造成不可逆之遺憾。
1.市容及人行道能獲得改善。
2.減少行車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風險。
3.使得三寶事故降低,不再有阿公阿嬤突然亂入車道以及緊貼車旁造成不可逆之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