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感謝提議人齊克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朋友,本部已接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本案目前回應規劃:本案係民眾於本(109)年2月13日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提案「廢除區間測速」,並於本年2月20日通過5,000人附議門檻,依「公共政策網路提議試辦實施要點」,應於本年4月20日前正式回應。
考量本案於本年4月17日召開「開放政府第64次協作會議」,為綜整與會者意見及相關參考資料,爰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五)規定,權責機關得延長回應期間(不得超過2個月),延長回應期限於本(109)年6月20日前正式回應。
研商辦理情形
本案協作會議於109年4月17日舉行,邀請提案人(因故未出席)、附議人(4名)、警察大學曾平毅教授、周文生教授、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公路總局、運輸研究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參與,會中討論聚焦於速限訂定合理性。
參採情形
本次協作會議與會人員皆認為區間平均速率執法並非造成交通阻塞之主因。
後續推動規劃
一、有關臺61線西濱公路彰化段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設備對時異常,致使員警錯誤舉發引發爭議,彰化縣警察局已請廠商修復,並請第三方單位中山科學研究院完成認證,刻正持續觀察中。又因區間平均速率執法系統目前非屬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無需辦理檢定,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考量該系統已被廣泛應用,將修法納入應施檢驗之項目。
二、交通部為確保設備在納入國家標準檢驗前,能正常運作,已於109年5月15日邀集專家學者、標準檢驗局、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技術中心、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本部警政署等,召開會議研訂平均速率執法系統基本功能規範,俾利權管及使用單位可依此規範,確認系統正常運作及執法。
三、統計全國各縣市已建置區間測速執法系統23處(18處啟用執法,5處尚未啟用),係縣市政府針對道路交通安全需求,向交通部爭取補助、縣市政府自籌經費或由路權單位所建置,且執法至今成效良好。目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轄4處系統,仍維持舉發作業;其餘14處則暫緩舉發,將由相關建置維護單位依上揭基本功能規範重新檢視,確保系統能正常運作及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