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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修路必要性審核制度

提議者 許

尚須496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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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4-11
檢核
2025-04-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自行撤案
2025-05-0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年來,各地道路修繕工程頻繁,不乏出現重複施工、無計畫性整修、甚至無實質損壞卻進行翻修之情形,特別是在交通擁堵的時段或無明確必要的情況下進行的修路,會造成嚴重的交通阻塞引發民眾的不滿,造成民眾交通不便、政府資源浪費及施工品質問題等社會成本,作為各級政府道路修繕計畫的前置程序,亟需建立一套「道路修路必要性審核機制」,確保每一筆修路工程皆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

 

 

建議作法:

1. 確保道路施工的必要性:所有道路施工計畫必須經過專業評估,加上制定具體的修路必要性判定標準,確保每一項修繕工程具有實際需求,列出可接受的修繕情況與標準,如路面破損程度達某一標準或某些地段的交通安全明顯存在問題,只有在經過嚴格審核並證明其必要性的情況下,才可開工,

 


2. 增設檢查機構與民眾通報機制:設立道路工程檢查機構,該機構負責對所有道路施工項目進行審查與跟蹤,確保每項修繕計畫符合施工要求,並透過資訊公開平台,主動公開即將進行之道路工程資訊,並開放民眾提出意見或質疑,通過這樣公開的檢核過程,增強市民對政府道路施工管理的信任。

 

3. 綜合交通狀況與歷史施作紀錄評估:對提報之道路,從交通狀況與過往施作歷史進行整體評估,評估該路段日常車流量與密集程度,分析該路段是否屬於重要通勤動線,調閱近五年內是否已有重鋪、挖掘或修繕紀錄,並查核是否存在重複施工情形,在綜合以上資訊後,判斷是否具備「再次整修必要性」,避免資源浪費與民眾交通困擾。

利益與影響

1. 提高道路工程的合理性與效率

透過修路必要性審查,使每一項道路工程都需具備明確的執行依據,從源頭過濾掉無急迫性或無實際效益的工程計畫,讓政府能集中人力、經費與設備處理真正有需求的地區,進一步提升公共工程整體執行效率與規劃精準度。

 

2. 減少交通阻塞與施工對民眾生活的干擾

無故或無預警的道路施工常導致車道縮減、交通動線混亂,可能使通勤族、學生甚至是急救車輛陷入漫長的車陣中,若工程在未經審核的情況下貿然進行,將嚴重干擾民眾日常生活。建立審查制度後,不僅可減少不必要的工程數量,也可提前規劃替代路線或施工時段(如夜間施工),減少施工期間對交通流量和周邊居民的影響,大幅降低民怨與交通瓶頸。

 

3. 節省政府預算與公共資源

無效或重複施工容易使政府支出膨脹,造成資金錯置,經由必要性與優先性排序,讓重大且迫切的工程能優先獲得資源支援,同時也可避免冗餘工程開銷,降低人力與機具維護成本,將預算用於真正需要修繕或升級的路段,避免因應付無效工程而耗損公共資源。

 


4. 增進市民參與與政府監督互動

藉由設立市民通報平台鼓勵社會監督,增強施行的民主性與回饋機制,讓民眾能即時反映工程問題、質疑工程必要性,將民主參與融入基礎建設之中。這樣的機制不僅強化公民對政策的信任感,也能使政府更及時修正與回應民意需求,推動雙向溝通的良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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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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