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indy
檢核未通過
1.提議內容或建議措施:
目前台灣現行的高齡換照制度是滿75歲,每3年進行換照,需體檢和通過認知能力測驗或繳交未患失智症證明。
目前交通部正在推動70歲每三年更換駕照和更多能力測驗
以日本為例,日本法令規定,年滿75歲的駕駛每3年需體檢和參加高齡駕駛講習,並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才能上路,且過去3年內有闖紅燈等違規紀錄,還要另外通過實地路考才可換照。
因為75歲後,老人可能會有身體機能退化、判斷能力下降等問題,車禍的風險提高。
所以我們建議高齡換照的制度,能降低高齡換照的年齡、增加更嚴格的筆試或實際的路考,且如果有違規紀錄就必須參加高齡駕駛交通安全講習。也增加更多元的公共交通工具,讓開車不是唯一的交通選擇,減少高齡老人開車的頻率,使台灣的交通減少高齡造成的不安全隱患。
2.目前遇到的問題
現行法規中華民國是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一次,也就是說,只要是31年7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日期為75歲止,不再永久有效。但近幾年,高齡駕駛案件層出不窮包括身體問題以及心理問題皆曾出現且都造成不小的事故
例如2025年5月19日78歲余姓老翁因不明原因闖紅燈暴衝,猛力轉上人行道的學生、接小孩的家長,最終釀15人受傷、3人死亡,其中死者為2名學生、1名家長。以及05/22一位68歲曹姓婦人從南投仁愛鄉清境下山要開往霧社,行經台14甲線3公里處時,她原打算左轉駛入超商前的停車場,然而對準車格後警覺「踩不到煞車」,最終整輛車失控、直直衝破超商玻璃門等等。短短一週發生4起高齡駕駛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讓大眾質疑是否應該將換照標準提高。
3.政策建議與改善措施
(一)駕照制度與駕駛能力評估
設立高齡駕駛人定期實地駕駛測驗(如模擬駕駛、簡易路考),增加客觀判定依據。
增設認知功能檢測(如簡易認知測驗MMSE),納入換照標準。
引入多階段駕照制度:依據健康與認知狀況限制駕駛時段、地點(如禁止夜間駕駛)。
(二)替代交通支持
擴大「高齡友善交通補助」:如高齡者乘車優惠、接駁服務。
推動「社區共乘服務」或「微型交通(如電動車共享)」系統,特別針對鄉村地區。
補助家屬或社區照顧者提供交通接送。
(三)教育與宣導
推廣「高齡駕駛自我評估工具」,提高自我安全意識。
舉辦高齡駕駛人講習班,教授風險意識、用路習慣更新與替代方案。
強化家屬與醫師的角色,引導高齡者適時停駛,避免突然斷駛造成生活不便。
(四)科技輔助
鼓勵高齡者使用配有駕駛輔助系統(ADAS)的車輛,如自動緊急煞車、偏移警示。
研擬高齡友善車輛認證制度,針對車輛安全設計提出標準。
支援智慧駕駛技術發展,未來以自駕車部分替代高齡者開車需求。
4.相關案例
案例一:
南韓:推行條件性駕照與虛擬實境駕駛測試
為應對高齡駕駛人引發的交通事故,南韓計劃於2025年起發放條件性駕照,對高齡駕駛人進行限制性駕駛,例如禁止夜間或高速公路駕駛。此外,警方將開始使用虛擬實境技術評估高齡駕駛人的駕駛能力,並為自願交還駕照的高齡者提供每月10萬韓元(約83美元)的交通津貼。
結果:
釜山地區高齡駕駛人死亡事故:
2017年:27起
2019年:15起
下降超過40%
高齡駕駛人肇事比例從21.6%降至13.1%
案例二:
丹麥:70歲以上駕駛人需每年提交健康證明
丹麥要求70歲以上的駕駛人每年提交健康證明,以續期駕照。如果駕駛人有健康問題,可能需要更頻繁地提交健康證明。這些措施旨在確保高齡駕駛人的健康狀況適合駕駛,從而提高道路安全性
結果:
雖無明確年度肇事數據,但歐盟官方報告指出丹麥高齡駕駛人事故比率「低於歐洲平均水準」。
反映其制度在實務上具有預防效果。
案例三:
新加坡:65歲以上駕駛人需每三年換照
新加坡規定,65歲以上的駕駛人需每三年進行一次駕照續期,並提交健康證明。這一措施旨在確保高齡駕駛人的健康狀況適合駕駛,從而提高道路安全性。
結果:高齡者肇事者率維持偏低水準
利益:
1.老人方便出門:公共交通稀缺的地區如果老人可以開車會方便很多。
2.減少家人負擔:如果老人不能開車接送,家人要而外開車接送,如果老人能開車,家人自然減少負擔。
影響:
1.老人可能身體機能退化,反應、判斷、空間能力下降,會增加車禍風險。例如:油門和煞車判斷錯誤。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