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學籍建議轉入各縣市教育局各學習階段的指定專責學校

提議者 CHUNG

已附議0 (時間已截止)

尚須500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2-12
檢核
2017-12-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2-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規定,目前就讀高中或國中階段的學生,得申請實驗教育,大多為在家自學居多,有些同學則到圖書館,參加活動等等。

目前常見的問題如下:

(1)政府很多政策都由學校轉知所屬學生(例:升學資訊)、教育政策代為收件統一送件給教育部(例:高中免學費申請單、確認單等等),導致學生在家自學未到校,學校還要聯絡學生到學校來領取,如果學生數多,實在造成行政單位的個別化負擔,學生也須常常留意相關資訊。

(2)成績由學校和學生約定處理方式,有的為自聘老師給的成績,例如:自聘的老師給每科目都100分,則學校需依規定登錄在學籍表上,雖可約定不得參加繁星比序等條件,但也新增學校行政各單位個別化處理的負擔。

(3)畢業時,需核發該校的畢業證書,其它同學天天到校學習,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習,取得相同學校的畢業證書,可能造成其它同學的公平性感受,而對學校提出意見。

(4)實務上,大部分學校很喜歡成立學校實驗的班級,甚至校名掛上實驗兩個字,但對於非學校型態教育申請,一般沒辦理過的學校承辦人,有些都會覺得很困擾,甚至想申請的學生也因此卻步。

利益與影響

建議改善方式:

(1)經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審查通過,學籍資料依轉學方式轉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指定的辦理學校,畢業時核發該指定學校的畢業證書。

(2)各縣市政府指定辦理的各階段學校(國小一所、國中一所、高中一所、高職一所這樣,專辦非學校型態教育,不得招生一般學生。

(3)如此可讓各學制階段指定辦理非學校型態教育學籍資料的學校,能更熟悉相關業務,對非學校型態教育學生、一般學生、家長聯繫、學校行政各方面都是更好的。

(4)一般學校可能很多資訊會漏掉通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生,導致學生的權益受損,但如果有專責學校辦理,則可能可以改善這種問題,對於學生也是一種保障。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