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俠客行
因近年來台灣多起暴力事件,造成社會動盪不安。
火車對眼傷人 便利商店店員挖眼 瑪莎車禍傷人 等 ....
故針對非精神病患的無故使用暴力者,蓄意傷人者,應使用鞭刑懲處以儆效尤。
由政府來執行對加害人的鞭刑體罰,能讓加害人感受身體被傷害時的痛感及無助感,使其不敢再對他人的身體加以傷害。
詳細內容可參考新加坡之法律。
利益上可以以儆效尤,減緩社會上多數幻想暴力者
影響上 可以讓我們這種平凡人敢出門 不會因為這可怕的社會讓我們不敢出門 不敢生存 不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