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ean
檢核未通過
基本的居住空間是人類僅次於生理需求的基本需求。
所謂居住正義應該是保障一般人民每人能夠輕鬆的擁有多少面積的 基本居住空間,而不是幾間房產!
以目前的空屋稅、囤房稅方案中的‘非自住’是很容易規避的,例如我只用一人登記一戶但有三百坪,當然也算是‘自住’,然後課以最低稅率,但是這算哪門子的居住正義啊!然而我還可以多找幾個人頭每人都可以登記一戶,都課最低稅率⋯
為了保障居住者應該給予每人幾坪的免稅額度,扣除之後尚有超額的面積才需要繳納稅金。以保障一般人民對於居住的基本需求,降低居住成本的壓力。
依據戶籍登記(包含租屋房客)每人多少面積為免稅額計算申報扣除(免稅額不可分割或借用必需依戶籍登記計算),稅收減少的部分則調高房屋稅率及土地稅率補足(5倍、10倍、20倍或依實價課稅),例如每人10坪的額度則一家4口就可以免除40坪的房地稅(如果不計入虛坪,5坪就夠用了!車庫等算是非必須的奢侈品不應計入),要買多少的房子都沒關係,有錢人多買一點就多繳一點,反正負擔得起沒差!但是對於炒房客來說就會是一筆固定要支出的大成本。
囤房稅其實很好規避,若是改以免稅額的方式計算就會很好處理,也很好認定,而且公平。這樣才是居住正義啊!
另外以出租業者來算,房客如果願意提供給房東登記戶籍則每年就可以節省更多的房地稅,並不會增加成本反而更省,因為通常每人都用不到10坪,但卻能扣除10坪。用扣除額抵租金,反而更省,所以實施後應該不會提高租金。反而是不降價租出去的話,除了沒有收入還要多繳稅金。同時還可以減少出租黑戶的問題,因為與一般房屋的稅金相同,呈報出租反而更能節稅。
而且不用擔心外國人炒房,因為不是國民不能享有免稅額就必需全額負擔高額的房屋稅金(除非以人頭購買並且出租而有足夠的人口可抵免)。而且實施後房價將會凍漲也無法獲利,只能賺租金。
舉例來說,我們一家四口住50坪,目前房屋稅約6,000元,如果漲為10倍每坪1200元,扣除免稅面積額度剩下10坪要繳稅,那也才繳12,000元(每月1千元也還好啊)。但是對於炒房客來說,50坪的超額房產就會從每年6,000元變成6萬元的稅金,擁有500坪的超額房產就會每年要60萬元的稅金,雖然不算高但這就會是負擔了!這樣房價就很難再漲了,因為囤房時必須考慮到未來的成本不只是利息而已。
土地稅(地價稅)也可以用類似的作法處理!
PS.每人10坪只是舉例,乃是因應台灣購屋都會計入虛坪,實際上使用坪數應該每人5坪就很夠了,即便是單身也應該夠用了!至於應該多少坪及稅率多少則是必需透過精算以符合稅收收入及公平性(由財政部精算)為原則訂定。
PS.車庫等設施算屬於非必需的奢侈品,且稅金也不同,不應列入考量範圍。但可以考慮以第二順位採計於剩餘的額度中。
利益:
1. 抑制房價上漲,長期甚至會下跌,而且是可控制的。可以分階段逐步調高稅率與免稅面積額度,視下跌速度慢慢調整控制跌幅。
2. 減少投機客炒房,保障一般人民每人能夠輕鬆的擁有多少面積的 基本居住空間。
3. 未來年輕人買房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4. 租屋租金也不會因打房而不斷上漲。
5. 提升生育率。
影響:房價可能會下跌,越投機的炒房客影響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