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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同等學力測驗年齡下修到19歲

提議者 呆呆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02
檢核不通過
2017-11-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建議如果曾就讀高中三年級(即已有學測考試資格 者)但休學的學生可19歲就報考高同等學力測驗 而不需比同年齡晚兩年 20歲才可報考

利益與影響

可縮短有心向學之學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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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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